法律分析:
抚养权一方带走小孩不合法。离婚后没有监护权的一方强行带走孩子是违法的,对孩子也是不利的。如果孩子的监护权是通过判决确定的,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孩子带回来。双方同意离婚并达成的子女抚养权协议,需要再次向起诉,要求确认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然后申请强制执行。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3、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4、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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