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是股东等自然人,不可以是法人,依公司具体形式有不同要求:
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由股东组成。
2、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一、公司解散程序包括了哪些
1、成立清算组
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
将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公司因违反法律、行规而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者因为撤销许可而解散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注销登记
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二、注册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写谁
由清算组的负责人签字,没有清算组的应该由股东授权代表签字,公司董事长如果是上述角色可以签字,否则不能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三、公司解散怎么做清算
在我国企业法人解散后清算的方法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开始清算。并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相应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按照顺序请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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