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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已经赔偿过,但被害人认为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是否可以再次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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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被告人已经赔偿过,但被害人认为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可以再次要求赔偿。法律规定,对于被害人的损失,赔偿应当保证其得到足够的赔偿。如果被害人认为获得的赔偿不足以弥补其损失,可以再次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害人认为获得的赔偿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再次要求赔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对抗法律规定的约定,损害了一方的利益的,受损害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修改或者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的事实和法律关系有争议的,有权请求人民裁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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