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供暖时间:2019年11月1日-2020年3月31日。今冬,根据天气变化和市的部署,各供热单位自10月20日始开栓点火,提前试供暖。
2、按照《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的规定:热用户可一次性缴纳采暖费,也可分期缴纳,但每年11月30日前应当缴纳本采暖期采暖费的50%,采暖期结束前应当全部交清本采暖期采暖费。
3、各供热单位不得违规收费,同时,居民用户要依规按时缴费,否则,供热单位可按照《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的规定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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