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机关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机关,户籍地县级机关及时审核签发。第三步、居住地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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