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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关联行为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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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关联行为是指与自杀行为相关联的辅助行为,包括劝说他人自杀、帮助他人自杀、欺骗(引起)他人自杀、强迫他人自杀以及相约自杀等行为。

一、女朋友要求分手后跳楼!男的有责任吗?

如果女孩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自杀属于自己的主观意愿,男的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男方教唆、帮助他人自杀。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考虑到在教唆、帮助自杀中,自杀者的行为往往起决定作用,因此,应根据案情从宽处罚。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很积极,作用不大,主观愿望出于善意,这时可不以犯罪论处。

二、故意杀人罪要怎么量刑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主要包括防卫过当、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帮助他人自杀、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本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情节严重的,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

三、关于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

一、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一)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2人以上轻微伤的;

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4、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5、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3、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1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2千元以上的;

2、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3、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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