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居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侦查结束移交要核实几天?

侦查结束移交要核实几天?

来源:居食网


律师分析:

案件移送后,有一个月审查起诉时间,如果在这个月内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应向提起公诉,如果还不符合起诉条件就将案件退回机关补充侦查,机关有一个月补充侦查时间,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审查起诉,应在一个月内提起公诉或再次退回机关补充侦查。如果是退回机关补充侦查,那么补充侦查时间也是一个月内再次移交机关审查起诉,的审查期限也是一个月作出决定(起诉或不起诉),在审查期间还可以两次延长审查期限,每次15天。所以案件从移送审查起诉次日起最长可以五个月时间才起诉到。最快人快是在一个月内起诉到。人民受理后二个月内判决,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对于监察机关、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Copyright © 2019- jusc.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