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没有国家统一认可的标准。皈依证,到寺院拜一位,请求传授三皈,举行皈依仪式,便可获得。并不是国家统一的证件。
法律依据:
《中国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 第十条 道教教职人员外出进行教务活动,须携带道教教职人员证书。道教教职人员到外地宫观常住,须携带道教教职人员证书和原常住宫观的证明信件。道教教职人员证书如有遗失或者损毁,应当及时向发证的道教协会申请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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