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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申请主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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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活动场所申请法人登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属于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
(二)有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和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三)有必要的财产,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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