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是威胁人、使害怕;吓唬。恐吓是以加害他益或公共利益等事项威胁他人,使他人心理感到畏怖恐慌,无论有无向对方动粗,无论是否行使暴力行动,即使只是语言上威胁受害者(对方),在许多国家均是一项刑事犯罪。若意图以此方式来获取他人财物或利益而实行者,称为"恐吓取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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