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交给法制办是因为县级机关法制部门需要对有关案件进行法律审核
法律依据:
《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 第七条 县级机关法制部门领导本辖区的法制工作,组织、规划、协调、推动本辖区法制建设。具体职责是:
(一)综合研究执法问题,组织、推动解决本辖区执法问题;
(二)组织或者协助起草、审核、清理、汇编有关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三)审核、呈报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案件;
(四)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五)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
(六)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依照规定对有关案件进行法律审核;
(八)管理法律文书;
(九)依照规定组织、开展民警法律学习培训工作;
(十)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信访工作,办理执法问题的请示;
(十一)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Copyright © 2019- jusc.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